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个人信息:数据泄露和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会被更加明确地定性为犯罪,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会加强。企业和个人:数据安全法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侵害,刑法也会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赔偿。
刑法中涉及数据安全的罪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对计算机系统的非法侵入。数据安全法关注的对象是任何形式以电子或其他媒介记录的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储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任何通过非法手段,如黑客攻击或破解,进入系统并获取这些数据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其次,是非法使用数据。
刑法中规定的与数据安全直接相关或关联的罪名如下:侵入计算机系统获取数据,数据安全法要保护的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而这种数据通常都是存放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里面,以各种手段侵入系统获取数据信息,就可能成立犯罪。
刑法中针对数据安全的明确规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入侵行为。任何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信息,一旦储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若有人非法侵入以获取这些数据,就可能触犯相关罪行,数据安全法对这类行为予以严厉保护。二是针对非法使用数据的行为。
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安全。
第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数据安全法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如明确对于违反数据安全法的行为将会受到罚款、责令改正等惩罚措施。数据安全法如何规定跨境数据传输?数据安全法规定,跨境数据传输应当遵循安全可控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数据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原则,明确了一系列数据安全制度,规定了数据处理主体的数据安全义务,并就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提出了相关要求,此外还明确了主管部门的职责及违规的法律责任。数据安全与发展。
数据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精准性、保证数据安全性、维护数据合法性、妥善处理数据申诉。数据安全法是我国保障数据安全的重要法律,其中包括了一些基本原则。首先,数据安全法强调保护个人信息,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并经过相关授权或者许可。
在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方面,数据安全法强调了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并明确规定了数据安全保护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目的、最小化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安全可控原则和会同原则等。
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该原则强调维护我国在网络空间的主权,视网络空间为国家主权的一个自然延伸。 安全与发展并重原则:这一原则认识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同等重要,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而发展又是安全的保障,因此必须同步推进。
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包括:- 安全性:保护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更改或披露。- 完整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即数据不会被意外或恶意破坏、篡改或丢失。- 可用性:确保数据可以及时、准确地访问和使用。数据安全的技术措施 数据安全的技术措施是指采用技术手段来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